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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十届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开幕 摄影爱好者们关注过来啦!


点击链接直接参赛


2017年第十届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大众爱好者赛区,面向所有喜欢拍照的用户,不限拍摄机型和品牌、移动设备拍摄均可参赛。参赛者可围绕“旅行&微笑”主题进行投稿,投稿日期:2017年5月5日至8月31日,赛事为期4个月。



“旅行&微笑”



是让你的照片安静地躺在硬盘里?还是让你的照片仅仅在朋友圈微博上被点赞?


参与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展示自己的得意佳作,让大师给你点评照片提升水平,赢取大奖,走向摄影巅峰吧~



参赛组别和作品条件





01

分组设置



大众爱好者赛区赛事分为“月赛”、“大影家组”共二个赛事(以下称“比赛”);




02

参赛要求




月赛:作品不限拍摄相机品牌、机型及手机或PAD等随身上网设备拍摄均可参赛。上传作品需保留完整EXIF格式信息和原始文件大小,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均可,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大影家组:此组仅限下载并通过大影家APP参赛用户。作品不限拍摄相机品牌、机型及手机或PAD等随身上网设备拍摄均可参赛。每位参赛用户每月不得提交超过3张(含)作品名额。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均可。



03

投稿方式




网络在线投稿形式,注册并登陆比赛网站(http://www.photowoo.com); 

(以下称“网站”)上传参赛作品,投稿作品文件为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最大不超过10MB。具体投稿程序及方式请参见上述网站。

登陆大影家APP端并参与相应限时挑战活动,完成投稿(非大影家用户,可在如下链接下载APP:http://dyj88c.lofter.com/start/appDownload,然后进行注册并登陆及上传作品);上传参赛作品文件为JPG格式,每幅作品文件最大不超过20MB。具体投稿程序及方式请参见大赛网站。



赛期以及评选方试




01

比赛时间




自2017年5月5日起至2017年 8月31日止。


详细月赛每个赛段的比赛时间如下:

* 具体比赛时间安排和赛段,请查看网站,并以网站页面公示为准。



02

评选方式



获奖作品由主办方邀请《中国国家地理》图片编辑王宁、《中国日报》图片编辑匡林华、《华夏地理》高级图片编辑杨昶,组成的评委团评选,详见“三、获奖数量和奖品设置”项下的“(二)奖品设置”。



获奖数量和奖品设置




01

获奖数量



本次比赛共设立3个常规奖项和1个特别奖项。


3个常规奖项包括:


月赛:月度佳作:共4名、最佳旅行照片:共4名、最美笑容:共4名;


大影家组:月度佳作:共4名、最佳旅行照片:共4名、最美笑容:共4名;


1个特别奖项:最佳EOS呈现奖(*仅限参加本届月赛中佳能EOS数码单反相机拍摄作品参赛;)


02

奖品设置



* 具体涉及奖品规格、颜色等,均以实物为准,网站及其他形式的介绍宣传图片仅为参考。

*指定奖品在发奖期间存在价格变化的可能性,最终价格以佳能0101商城为准;其余任何途径产品价格,不适用于本大赛奖品参照范围。

* 奖项中以下奖品颜色随机发送,不予更换:EOS M3 套机(EF-M 15-45mm f/3.5-6.3 IS STM),SELPHY CP1200,EOS M10(EF-M 15-45mm f/3.5-6.3 IS STM),三款奖品颜色随机发送,不可指定或更换。


*全日空日本往返机票使用说明:

1.中国出发和返回地(限以下10个)城市:北京、上海、广州、大连、青岛、沈阳、杭州、厦门、武汉、成都;

2.日本到达目的地(以下城市三选一):东京、大阪、名古屋;

3.机票有效期:2017年8月1日起-2018年1月31日止;

4.获奖者须自行承担费用、自行办理赴日本签证;

5.获奖者应提前联系大赛事务局,提交出行意向时间,并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有效联系方式,以便用于机票的预定;

6.具体出行日期请先与大赛事务局联系确定(因航空公司的座位原因,有调整出行日期的可能性。届时将会有全日空客服人员为您调整出行日期,还请谅解);已知目前因航空公司座位预定情况的原因,请避开申请以下出行日期:出发:2017/9/29~2017/10/2,返程:2017/10/5~2017/10/8;(使用范围是全日空承运的中日直飞往返航线)

7.获奖者未能在机票有效期内出行的,视为获奖者放弃该机票的使用权;

8.该机票不能用于兑换现金。

*获奖者与全日空客服人员确定出行时间并机票出票后,不能更改乘客姓名,不能更改日期和航班,不能签转,不能退票。

*如获奖用户,不在以上指定出发和返回城市,往返出发城市的交通费及住宿费,由获奖者本人承担。

* 上述实物奖品在大赛事务局与获奖者确认后寄送给获奖者,所发生邮寄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03

其它说明




本次比赛中,每位参赛者只能获得一个奖项(不包括“最佳EOS呈现奖”)。如该参赛者在同一个赛段内同时有多个作品获奖的,主办方将仅授予该参赛者获得的最高奖项(不包括“最佳EOS呈现奖”),奖项次序见本规则之三获奖数量和奖品设置。

*本次赛事更多详情敬请参见网站内容。



参赛作品说明



本次比赛月赛投稿不限制参赛作品数量,支持单幅照片和专题组图参赛方式。大影家组每位参赛用户每月不得提交超过3张(含)作品名额,并仅限单幅照片投稿。


所有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判断作品是否合成:主办方会将作品全部提交由主办方选择的专家评审进行审查。提供合成作品的参赛者将丧失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以下称“参赛者资格”)。


如参赛作品与任何作品出现雷同,比赛主办方有权就雷同的参赛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或疑似雷同作品的参赛资格。


如参赛作品被质疑为侵权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包含侵犯肖像权、姓名权、名称权、著作权和其他知识产权之内容)的,主办方有权核查。核查过程中,主办方有权暂时删除参赛者网络投稿作品。确系侵权作品或主办方有合理怀疑的,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参赛资格,甚至取消参赛者资格。


网络投稿作品后,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本次比赛的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本规则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网站的参赛作品展示页。与本次比赛无关或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参赛者需重新提交作品。


为了确保获奖作品的原创性,获奖作品的参赛者请于每月获奖审核和公布截止日前(含当日)将已获奖作品含有完整EXIF格式原始数码照片以E-MAIL的形式发至大赛事务局(大赛事务局电子邮箱请见本规则之“九、其他”),


同一作品在每个赛段只能参加同一主题的一项赛事,否则将视为重复投递作品无效,大赛事务局会将重复上传的作品删除。作品被删除后,请参赛者按照本规则另行投稿。同一参赛作品在参加的赛段评审结果未公布时,不得再将此作品投递参加本大赛其他赛段或其他组别的比赛,只有经评审后的未获奖作品才可再投稿参加比赛。



获奖公布



月赛:每赛段结束后的两周内,主办方将组织评委团评审,通过网站公布获奖作品。


大影家组:每赛段结束后的两周内,主办方将组织评委团评审,通过网站和大影家APP公布获奖作品。


最佳EOS呈现奖:2017年9月内,本届大赛事务局与北欧极地旅游推广委员会联合评选并通过网站公布。




01

获奖确认及奖品发放




获奖确认书:

本次比赛事务局以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将主动与获奖作品的参赛者联络(联络方式以参赛用户注册时网站保留信息为准),向获奖用户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获奖确认书》。请获奖用户按大赛事务局时间要求将签署完毕的《获奖确认书》以JPG、PDF形式发送至比大赛事务局邮箱,接收截止日期2017年9月30日,含当日。


获奖者确认方式:

本次比赛各奖项获奖者需于指定日期内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如身份证、护照等)。无法按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或照片是合成的或疑似合成的,或提交的照片不符合本规程规则要求的,或均视为无效奖项,主办方有权取消该用户获奖资格。

*如参赛者不确定所持证件是否符合活动规则要求,建议参赛前与大赛事务局进行确认。


奖品发放方式:将在各赛段评比结束后及时进行发放。

大赛事务局将主动与获奖作品的参赛者联络,办理获奖作品领奖相关手续,在确认手续办理完成并确认无误后的10个工作日内,邮寄出所获得的奖品,邮寄抵达时间视邮寄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 领奖相关手续,请根据本规则“五、获奖确认及奖品发放”条款中“获奖确认书和获奖者确认方式的要求提交。



有关肖像权及著作权



参赛者须拥有所投稿照片的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 

任何人发现本次比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本届摄影比赛事务局联系。同时,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或违反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注意事项



本次比赛不设团体奖项,请参赛者本人以个人名义投稿参赛。


参赛者只限于合法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居民。

*包括合法居住在大陆地区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则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则约束。


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提交参赛者曾在主办方以往主办的各种摄影比赛的获奖作品或其他国际摄影赛事、国内顶级摄影赛事获取过优秀奖以上的获奖作品。(*判定其他赛事级别以本大赛评委团决定为准;)抄袭、拷贝、仿冒及合成或疑似合成的作品均属不符合活动规则要求范畴,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属于上述不符合规则之列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奖项。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中国大陆境内于本大赛的相关活动和主办方产品新闻发布会、促销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编辑和剪辑,且主办方无须就此类修改、编辑和剪辑通知参赛者。本大赛的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及大影家APP宣传活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展以及大赛和大影家APP广告等。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本规程所涉网站及大影家APP上展示、公示或发布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时不受上述地区、用途、时间限制。


主办方、协办方和承办方之员工,以及其他与本次比赛组织活动相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此活动。


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含有色情、暴力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凡是以销售、促销为目的拍摄的作品,直接、间接为营利活动所拍摄的作品,曾在佳能以往组织的各种摄影比赛的获奖作品或其他国际赛事、国内顶级赛事,获取过优秀奖以上的获奖作品。均不能参赛。


主办方对本次比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比赛及相关活动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以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 为了本次活动,向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进行必要委托和授权的情形;

  • 法律要求的情形。


本次大赛网站注册信息中,参赛者确认同意接收主办方发送的相关活动以及产品促销信息的,主办方将向参赛者注册的联系方式中发送上述信息。


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方承担。 




其他



本次比赛活动主办方为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本规则未尽之事宜由主办方依诚信原则进行补充。

本次比赛事务局服务邮箱:help@photowoo.com

*如比赛事务局联系方式变更,主办方将在本届大赛网站内通知,届时请以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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