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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十届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开幕 专业摄影师不容错过



点击链接直接参赛


赛事组别分类和参赛者条件


专业组(人文类、生态类、风景类)
此组参赛者须为专业摄影师(以摄影为职业或通过摄影获取商业收入的专业摄影人士),参赛者须年满18周岁。此组参赛作品需使用佳能EOS系列数码单反相机拍摄。


专业组(新闻类):

此组参赛者须为全国通讯社、报刊社、图片库、网络媒体的新闻记者、专职摄影师、签约摄影师及通讯员。参赛者须年满18周岁。

此组参赛作品需使用佳能EOS系列数码单反相机于2016年-2017年度拍摄。


学生组:

此组参赛者须为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在校学生(小学、中学、专科、本科、研究生均可,以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或2017年应届毕业生为准)。年龄在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的青少年。参加本次大赛须取得其监护人同意,作品一经入围和采用,须提供其监护人书面同意书,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参赛者的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

此组参赛作品需使用佳能数码相机拍摄。


打印组:

此组为收取纸质作品投递组别,投递作品须使用佳能EOS系列数码单反相机拍摄,限佳能喷墨打印机输出,且此作品并未参与本届大赛网络在线其他组别的投稿。

*参与打印组投稿的参赛用户,不限参赛年龄和参赛组别;




参赛作品条件


专业组(人文/生态/风景/新闻)限佳能EOS系列数码单反相机拍摄作品;

学生组,限佳能数码相机拍摄作品;

打印组,投递作品须使用佳能EOS系列数码单反相机拍摄,限佳能喷墨打印机输出后进行邮寄;

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

每位参赛者不限参赛投稿作品数量,可采取专题组图或单幅作品形式。每个专题组图作品可包含不超过6幅(含)单幅作品。专题组图作品,需单张提交,不接受拼接处理。

新闻类参赛作品,须写有作品题目和新闻要素完整的文字说明,不能包含参赛人姓

名或身份信息,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参赛作品说明:

对于网络在线投稿的作品,参赛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原始完整参数等信息(EXIF),电子文件为JPG格式,单幅作品不小于1MB,否则视为无效作品。专业组新闻类参赛作品,仅接受长边不低于3000像素的JPEG格式参赛作品,建议保留彩色图片保存为sRGB色彩空间、黑白图片建议Gamma2.2参数。

参选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

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判断作品是否合成,主办方会将作品全部提交权威机构进行审查,并提供官方审核结果。

如参赛作品出现雷同,大赛主办方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主办方有权取消雷同作品的参赛资格。

网络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后,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活动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作品将显示于赛事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与本次大赛无关或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如发现专业组参赛者照片主题(风景、人文、生态、新闻)选择错误,该作品将不予通过,需要用户重新上传。同一作品只能选择一个主题进行参赛,否则将视为重复投递作品无效,大赛事务局会将重复上传的作品删除。

对于参与打印组的邮寄作品,投稿时需附加《第十届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打印组报名表》(以下简称:《打印组报名表》),《打印组报名表》可从大赛活动网站下载,邮寄至本次大赛事务局参赛。

*打印组参赛作品的输出尺寸建议为A4幅面大小(输出尺寸不作为评审标准)。

*《打印组报名表》上,须填写此张作品拍摄使用的佳能相机型号和输出使用的佳能打印机型号。




投稿方式:支持网络在线投稿和打印邮寄投稿两种方式




网络在线投稿:

登录官方活动网站 http://www.canon.com.cn/contest,点击进入“感动殿堂”专业赛区,注册并上传参赛作品,每名参赛者限注册一个ID,每个注册ID限上传不限参赛作品名额。比赛期间(2017年5月5日~2017年8月31日),月度入围作品结果公布后,参赛者已入围作品不可更换,未入围作品参赛者可以提交新作品进行替换。月度入围作品将收录在大赛网站,用于最终大奖的评选。

*网络在线投稿可获奖项是除“打印组”之外的其他奖项;

打印组 邮寄投稿:

每个参赛者不限提交作品数量名额,作品可以采取专题组图作品或单幅作品形式。1个专题组图作品可包含不超过6幅(含本数)单幅作品。专题组图作品中的每幅单幅作品均需单张提交,不接受拼接处理。

《打印组报名表》上,须填写此张作品拍摄佳能相机型号和输出的佳能打印机型号。

作品投稿邮寄地址:

佳能专业赛区事务局(收)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力源里北街2号院4号楼3层301室 

邮编:100025




参赛时间





网络在线投稿期

作品月度赛期和月度入围公布期

*四个赛段月度入围获奖名单,将在大赛活动网站上进行公示。


作品年度决赛评审期:评选时间:2017年10月中旬,评委团将从每个组别的每赛段月度入围作品中评选各个组别的最终金、银、铜奖获奖作品,大赛事务局会以大赛事务热线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获奖者(本大赛事务局的联系电话和邮箱,见本规则第十项第4小项)


参加打印组,邮寄作品投稿期:

打印邮寄作品投稿期:

自2017年5月5日起至~2017年9月11日止,以北京接收当日邮戳显示日期为准。

打印邮寄作品最终大奖评审期:

评选时间:2017年10月中旬,评委将从本组别所有参赛作品中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本次大赛事务局将于2017年11月31日(含)之前以大赛事务热线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获奖者(本大赛事务局的联系电话和邮箱,见本规则第十项第4小项)。


最终获奖名次结果,将于2017年11月本届摄影大赛颁奖会现场公布。




各组别评选方式




网络投稿组别评审分为月度入围赛和年度决赛两个阶段


月度入围赛:网络投稿分为4个赛段,由中国著名摄影师和主办方组成的评委团,从每赛段、每个组别的投稿中分别选出各自的入围作品,具体数量:

*每赛段的最终入围作品分别拟于2017年6月20日、2017年7月20日、2017年8月22日和2017年9月21日在大赛活动网站上公示。


年度决赛:评委团依据规则在每个组别月度入围佳作中,分别选出各个组别的金、银、铜奖。

*每位参赛者仅能获得一个奖项,如在评选时同时获得多个奖项,最终将以最高奖项为选择条件。(内容详见"奖项设置")



打印组--为一个赛段,进行一次年度决赛评审

打印组评审:评委团根据规则在4个月内所有投递作品中,分别选出“色彩呈现奖”

和“光影魅力奖”两个奖项。

“色彩呈现奖”,由评委团在所有投稿中彩色作品内选出一幅(组)获奖作品;

“光影魅力奖”,由评委团在所有投稿中黑白作品内选出一幅(组)获奖作品;

大赛事务局将于2017年10月31日(含)之前以大赛事务热线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获奖者(本大赛事务局的联系电话和邮箱,见本规则第十项第4小项)。

*获奖作品通过核查,如发现不符合本规程规则要求的,或提交作品不是佳能EOS系列数码单反相机拍摄,不是佳能喷墨打印机输出的,将视为无效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

*所有参与打印组的投稿作品,不予退回。


评委团组成:

本次大赛评审团:由主办方特别邀请国内专业摄影人与主办方代表一同组成。


月度佳作入围作品确认方式:

大赛事务局将主动与入围作品作者联络,为其发送入围确认书。

为了确保入围用户的作品原创性和最终评选时专业输出效果,每月入围作品,作者请于当月佳作入围审核和公布截止日前,将保留有数码照片拍摄原始完整参数信息(EXIF)且单幅作品满足300dpi , 像素不低于3508*2480( A4尺寸打印输出需要)的作品电子文件(JPG、TIFF或CR2格式,其余格式不接受)以E-MAIL或邮寄光盘的形式发至大赛事务局。如逾期不能提交或提交作品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入围名额。

每位入围用户将填写完毕的《入围确认书》、身份证明,以JPG或PDF形式发送至大赛事务局,接收截止日期以当月佳作入围审核和公布截止日前为准。

*通过核查前一赛段不符合本规程的作品将从入围名单中删除,由于删除而多出的入围名额会依据该赛段评审会当天评委投票数的排名进行替补。


金银铜获奖者确认方式:

大赛事务局将与获奖者联络,届时获奖者需于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入围佳作时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领奖证明。无法按时提供有效证明的,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信息不符的,或提交的照片不是佳能相机拍摄的,不符合本规程规则要求的,或照片是合成的,视为无效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获奖资格。

*通过核查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作品将被删除,由于删除而空出的获奖名额,会依据评审会当天评选排名进行替补。





奖项设置


必要说明:

  • 奖品金额范围:最终奖品具体型号由获奖者提出申请,并与主办方协商,在该奖项规定的价值不超过的范围内选择(仅能在佳能0101商城内选择确定)。

  • 奖品金额范围参照:最终奖品型号选择和价格参考,仅以佳能0101商城产品公布价格为准。其余任何途径产品价格,不适用于本大赛奖品参照范围。

  • 余额的处理:如遇奖品选择后,剩余奖金无法选择产品,获奖用户剩余金额不做任何方式的差价处理;获奖用户也可继续使用差额,并仅限在佳能0101商城网站中继续选购产品,超出奖项奖金部分,将由获奖者本人承担;逾期将视为获奖用户自动放弃剩余金额(剩余金额清零时间至2017年11月30日)


*奖品金额范围参照:最终奖品型号选择和价格参考,仅以佳能0101商城网站为准。其余任何途径价格,不适用于本大赛奖品参照范围。佳能0101商城网址:http://www.0101shop.com*具体涉及奖品规格、颜色等,均以实物为准,网站及其他形式的介绍宣传图片仅为参考。

*每位参赛者仅能获得一个奖项,如在评选时同时获得多个奖项,最终将以最高奖项为选择条件。




颁奖方式


主办方拟于2017年11月举办颁奖仪式。(届时将邀请获奖者到场,获奖者本人来京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主办方承担,具体事宜将于2017年11月在主办方大赛活动网站上公示)。

*未到场获奖者,大赛事务局将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直接通知获奖者本人,并将奖品寄送给获奖者,所发生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有关肖像权及著作权


参赛者须拥有照片的全部著作权并获得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它必要的授权许可,同时须保证参赛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保证主办方不因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而被任何第三方主张侵权、索赔等,否则参赛者承担所有侵权赔偿等法律责任,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参赛者参赛资格和获奖资格,如奖品已发放,主办方有权要求参赛者应退回与奖品价值同等金额的费用,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参赛者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本届摄影大赛事务局联系。同时,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违反前条规定的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全部费用。





注意事项




本次摄影大赛-感动殿堂专业赛区不设团体奖项,请参赛者本人以个人名义投稿参赛。


参赛者只限于合法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居民。*(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居民)

*包括居住在大陆地区的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程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程约束。


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不得提交参赛者参加主办方以往组织的各种摄影比赛的获奖作品或其他国际摄影赛事、国内顶级摄影赛事优秀奖以上的获奖作品(*判定其他赛事级别以本大赛评委团决定为准)。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奖项。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中国大陆境内与本大赛的相关活动和其他主办方产品新闻发布会、促销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编辑和剪辑,且主办方无须就此类修改、编辑和剪辑通知参赛者。本大赛的相关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大赛宣传活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展以及大赛广告等。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本规程所涉网站上展示、公示或发布参赛作品、作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时不受上述地区、用途、时间限制。


主办方和承办方之员工,以及其他与本次大赛组织活动相关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此活动。


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色情、暴力以及出现灾难、血腥等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以及任何主办方认为含有不当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凡是以销售、促销为目的拍摄的作品,直接、间接为营利活动所拍摄的作品,均不能参赛,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立即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对此次摄影大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可在处理本规程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本规程约定事项及以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 为了本次活动,向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进行必要委托的情形;

  • 法律要求的情形;

           
本次大赛官方活动网站注册信息中,参赛者确认同意接收主办方发送的相关活动以及产品促销信息的,主办方将向参赛者注册的联系方式中发送上述信息。


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方承担。 




其他




  1. 本次活动主办方为佳能(中国)有限公司,由北京电通广告有限公司承办。

  2. 本次活动经由北京市东方公证处进行公证。

  3. 本规程未尽之事宜由主办方依诚信原则进行补充。

  4. 本大赛事务局的联系方式: 


佳能摄影大赛事务局

热线电话:010-85865781

传真:010-6550268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力源里北街2号院4号楼3层301室 

邮编:1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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